我们所知道的古代妇女的地位是极低的。古人认为:三从四德是女人所必备的,也是男人选择妻子的标准。
还有就是三寸金莲。男人们认为这很好看,却把痛苦的缠足强加在女人身上了。
(资料图)
他们认为当一个女人不能生育时,婚姻就失去了意义。由于一妻多妾制度的完善,古代人们逐渐就没有离婚的必要了。正是因为这样的规定,就使妇女的地位相对低下了。但是这些事情只是汉代之后才发生的。接下来我们来看看汉代以前女性的地位吧!
历史上许多人对秦朝法律是否定的,因为人们认为秦朝的法律是严厉的。其实后来的法律大同小异几乎都是从秦朝的法律上延续下来的。
秦始皇为妇女制定的特权法是非常仁慈加偏心的:夫为寄豭,杀之无罪。这究竟是什么意思呢?
意思是如果丈夫在别人家厮混,妻子杀了他是没有罪的。按照现代话来说就是,杀了出轨的丈夫,是不会被判刑的。这条法律确实有点暴力,但也很偏向于女性,这在现代社会是看不到的。不是秦始皇特别尊重女性,而是他生活在一个女性地位高的时代。
我们回想夏朝更是与众不同。它还具有母系氏族社会,就更不用说当时妇女的地位了。女性地位的下降应该是从儒学的出现开始。
在秦的法律中规定,丈夫打妻子和妻子打丈夫的惩罚是一样的,这个制度在封建社会显得尤为前卫了。因为秦始皇是在男女平等的环境中成长起来的,所以设立这样的法律也就不足为奇了。
湖北江陵张家山汉墓出土大量竹简。这些简牍主要是以汉代史料为依据,有的是秦律记载的,反映了秦国的社会生活。其中,竹简中有一句话:据说女人在先秦以前再婚是可以的,但是之后,女人都不能再婚了。
先秦时期的妇女再婚是正常的。但是儒学的兴起改变了这一点。在奉行儒学的西汉时期,不管什么原因杀死丈夫肯定是不行的,是违法犯罪的。这一特权就这样被取消了。
后来,人们认为只有守寡才是贞洁。我们知道外表光鲜的贞节牌坊的背后不是热闹的生活,而是一个女人几十年的青春。
后来随着汉武帝“独尊儒术”,妇女地位越来越低,班昭的“女诫”更进一步的使男尊女卑的观念更加强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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